注:有“*”的科目表示须自备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
(二)考试方式
1、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的周期为2年,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各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三)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深圳。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上午9时起,7月11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08年7月7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898676.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3、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房地产估价师专业符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专业且符合免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本网站自行下载 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科70元。
(三)考试用书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和发放。具体事宜,请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dzczx.com)查询。
附件:1、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2、2008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