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一)房地产估价师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房地产经纪人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从事房地产估价、经纪人业务工作时间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116号)的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三)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考房地产估价师专业符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专业且符合免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4
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54、房地产 估价师 |
4、全部 科目 |
01 |
房地产 估价师 |
1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2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3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4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科目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5
2008年度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53、房地产 经纪人 |
3、考三科 |
01 |
免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2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3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4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4、考四科 |
01 |
房地产 经纪人 |
1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2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3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4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科目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6
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月16日9:00-7月11日17:00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7月7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7月31日前 |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数据库和汇总表 |
8月29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9月29日开始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10月18、19日 |
考试 |
附件7
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科 目 名 称 |
报 考 人 数 |
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
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
4、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
合计报名人数 |
|
合计报考科数 |
|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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