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200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7.16-2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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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对2007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免试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五、成绩管理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取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取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3、对去年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年度档案号,否则往年成绩作废,责任自负。 六、有关说明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回收。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有主观题型、客观题型。《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4、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有关教材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生黎,联系电话:024-23974052。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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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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