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首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3、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的证明材料(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6、申请免试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已取得的人事部、建设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包含证书照片、姓名、注册号、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
(二)续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3、往年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若往年度档案号因准考证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应在核实身份后,积极帮助其查对档案号。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续考人员认真准确地在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上指定位置填写,并提醒考生保管好准考证,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续考人员必须填写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上一年度成绩作废,责任自负。
(三)报名材料的要求
1、各县(市)和各有关单位在报名时对以上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原件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上签署《诚信协议》,否则该报名表视为无效材料。报名信息卡是计算机采集个人信息的重要依据,考生自己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涂,并对填涂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卡上所填涂的信息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应加强指导、检查并认真核对。
六、考试教材
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是在2006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个别文字修订后重新印制的。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一套共6册,定价人民币200元/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一套共5册,定价人民币140元/套。集中报名时间,可以现场购买。其余时间可直接到南通建筑书店等地方购买,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11号(市供电局南),电话051385154980,联系人吴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