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取消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 调整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或无通过科目的老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七)高级会计师考试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作为评审高级会计师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书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我省根据会计专业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当年省内参评合格标准,并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证。省内成绩合格证只在本年度本省评审时有效。 (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试收费 (一)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以下简称)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以下简称)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3元,每科考务费43元。 (二)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3元,每科考务费78元。 (三)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3元,每科考务费85元。 (四)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考一科考务费36元。 (五)报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3元,每科考务费48元。 (六)报考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交考试费49元,其中报名费13元,考务费36元。 (七)报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3元,考务费每人94元。 上述考试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 六、考试用书征订和培训工作 各类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分别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一)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46514。 (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2752598。 (三)出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出版局联系,电话:0431-85644759。 (四)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8957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