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399号),现就2013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英语、法语、日语和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