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下半年二级和三级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2〕8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下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6号)规定,2011年下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各科目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按照上述标准,经核准,孙腾螣等51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及地址领取合格证书及登记表。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