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像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外省参加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到我省报考专业考试需携带《基础考试合格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予基础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专业考试还需提交《2013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于基础考试申请表》附件3)到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且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选择“成都市省直考点”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85222456、85452707、8543992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成都市属各级单位人员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到成都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像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各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
五、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不统一配发《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场发放,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八、《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选项的字母,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