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点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省直点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9月15日-9月16日两天(详见附件1)。
二、科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考试期间严格按此要求检查。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及评分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作答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7)的规定进行。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应考人员考前认真阅读本文相关附件:
报考类别 |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附件6、附件7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附件6、附件8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附件6、附件9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附件6、附件10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附件6、附件1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附件6、附件12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附件6、附件13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附件6、附件14 |
三、各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及相关规定(专业学历明细见附件3)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关于设计工作年限计算问题
申报人的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对于取得结构(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师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详见附件5,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详见附件5,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