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2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17-18日举行。
9月17日上午: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9月18日上午: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全国注册结构、土木(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 报考条件
全国注册结构、土木(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土木(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电气、公用设备、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注册土木(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5月20日至6月2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5月20日至6月2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