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它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1年7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6月27日-7月1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注册结构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一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二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2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130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70元。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另加60元。
如有需要收据的考生,请于2011年11月1日-11月4日到现场资格审查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收据。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9月9日-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1年9月16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