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从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报考条件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所有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湖北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结构)秘书处(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2—12;电话:027—68873339)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由湖北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结构)秘书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职改)部门会同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二)免试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湖北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结构)秘书处和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4日9:00—6月23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9:00—6月24日16:00(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