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2011年度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7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8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原则上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15天。请各市将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报考条件按照《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办法。请考生根据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各市要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并于7月27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市在报名时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或告知考生在指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