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漯河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7月12日至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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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2)《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1)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职业实践时间和设计业绩的证明; (6)基础科目考试已通过,报考专业科目时,需附基础科目考试通过成绩单; (7)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生除需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交纳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的考生,经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社(职改)部门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资格审查。省直单位将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交到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各省辖市、省直单位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均按照上述报名流程进行,在向住建主管部门提交《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同时,须向住建部门交纳每人每科10元的考试报名费用。 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三)网上缴费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的考生须现场交报名费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9:00至2011年8月19日17:00。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和我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 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计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计24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2002】2546号)文件规定。 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共计520元。 报名费:每人10元 3.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工程师等四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的规定参加注册公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考务费为:基础课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0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取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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