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源设备的安装
A.供电系统的安装
1.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2.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3.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4.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B.电源设备的安装
1.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
2.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
3.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
4.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上、柱或基础上时,宜采有膨胀螺栓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
(2)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
5.UPS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6.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前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8.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壳间的绝缘电阻,500V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5MΩ。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规定。
9.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继”的位置,并应检查熔继器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