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旅办发〔2011〕23号)精神,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我局拟从4月份开始组织中级导游员等级报名考试工作。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报名时应填写《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交验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3)学历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4)一寸彩色照片4张(含报名表一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上报名并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网上政务大厅-导游等级考试报名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4月1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为确保数据准确,考生在注册成功后,需尽量减少重复注册。
2、实地审核:各市、州旅游局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全国中级导游员考试报名工作,组织考生填写《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并对考生的报名表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后,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考生报名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旅游局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省导考办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后,上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数据正式报送后,原则上不再予以修改。
三、考试考务
1、考试方式
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参考资料为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2、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3、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地点在兰州市,具体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通知,开考一周前凭个人身份证到甘肃旅游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9月11日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9月11日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4、评卷
评卷工作将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省导考办将考卷装订,通过机要途径寄至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公布成绩、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
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对通过考试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发放“全国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6、奖励加分及晋升
(1)根据《导游援藏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评选为“全国援藏导游员西藏自治区先进个人”的导游员,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导游等级考试考核中,可享受一次总分加10分的奖励。
(2)根据《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一人多次获奖只能晋升一次,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