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
根据2009年全省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规范IC卡导游证的管理,全省2008年度新考导游人员IC卡导游证集中申办工作从2009年5月4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09年5月4日至6月30日。
二、申办程序:IC卡导游证申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设区市旅游局统一收取申办人申请IC卡导游证的材料,审验合格后,报省旅游局核发制证。
三、申办材料:
1.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管理机构登记的《注册登记表》、签订的《管理合同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红底2寸照片两张(服饰不能是红色);
5.按规定填写的《江西省申请IC卡导游证登记表》。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旅游局要认真按照《江西省导游人员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省旅游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从有利于导游人员管理,建立规范的导游人员管理体系出发,认真做好2008年度新考导游人员IC卡的颁发工作。
2.IC卡导游证申办工作由各设区市旅游局组织,并负责集中办理,办理时间截止2009年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3.各设区市旅游局应加强对导游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旅行社专职导游员必须按照国家2008年1月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不允许形式上的挂靠;社会导游员必须到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导游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强行指派。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度全省新考导游IC卡申办时间安排表》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8年度全省新考导游IC卡申办时间安排表
单 位 |
时 间 |
备 注 |
南昌市旅游局 |
5月4日—5月20日 |
|
宜春市旅游局 |
5月21日—5月22日 |
九江市旅游局 |
5月25日—5月29日 |
赣州市旅游局 |
6月1日-6日5日 |
上饶市旅游局 |
6月8日—6月10日 |
萍乡市旅游局 |
6月11日—6月12日 |
吉安市旅游局 |
6月15日—6月17日 |
新余市旅游局 |
6月18日—6月19日 |
景德镇市旅游局 |
6月22日--6月25日 |
鹰潭市旅游局 |
6月29日 |
抚州市旅游局 |
6月30日 |
注:请各设区市旅游局按上表所安排时间将IC卡导游证及相关材料提前报送省旅游局。报送材料之前请与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791—6224983;联系人:吴文静 。 0791—6211937;联系人:董焕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