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和内容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中、外文考生在进行笔试答卷时,一律使用中文答卷。试卷分为标准化试题和非标准化试题两部分,标准化试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写),非标准化试题用黑(或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进行口试时用所报考语种应试。
(一)笔试科目:“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为90分。“导游综合知识”包括导游业务、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2007年1——10月份国内外时事。“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导游基础、北京导游基础、当代北京概况。
(二)口试内容:“景点模拟讲解”和“景点基础知识”,两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景点模拟讲解”考查考生对北京六大景点的讲解能力。六大景点包括“天安门及广场、故宫、天坛、颐和园、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景点基础知识”考查考生对北京十三个主要景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考试命题范围以《2007年北京地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北京旅游教育网(www.btpsc.com.cn)下载。
(四)已经考取北京地区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其它语种的考生,只需参加口试科目的考试。
五、 考试收费
经北京市发改委[2005]1741号文批准,导游资格考试费笔试为120元;口试为60元。已经考取北京地区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其它语种考试费为60元。
六、考试参考用书
由北京市旅游局编写、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2007年版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参考教材。
七、成绩查询和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考生可登陆北京旅游教育网(www.btpsc.com.cn)或信息台查询(查询时间详见准考证)。对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颁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单科成绩不予保留,不予补考。
报名地点: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东打磨厂3号,北京市旅游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7011504或67017935
北京市旅游局导游资格考评委员会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