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泉州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省旅游局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导游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2011年泉州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4、应届导游专业的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名。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熟悉报名条件,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8月15日。考生查看报名详情并进行网上报名。
3、实地审核:实地审核时间为5月18日-8月19日。考生持报名材料到所属地旅游局(文体旅游局)报名审核。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考生直接到泉州市旅游局报名审核。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网上报名系统中《2011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3)本人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2张。
(5)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时,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核意见。
4、现场缴费:考生在审核现场缴交考试、培训、教材及练习册等费用。
5、领取教材和练习册:领取时间请关注本网通知。
6、打印准考证:考生于10月8日-11月5日登陆“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本网届时将进行公告并提供链接入口)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命题内容:限于2011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委重新修订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第五版第一次印刷发行)即:《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和《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四本书。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与《导游服务》、现场口试三科。其中:
1、笔试两科:(1)《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100分。(2)《政策与法规》与《导游服务》共100分(配分比例:6:4)。
2、现场口试一科(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口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中即福州船政文化、鼓浪屿、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武夷山、古田会议会址、屏南白水洋,抽签决定模拟讲解的景区名称,然后自由选择该景区中的任意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生可在对《导游服务》教材中第三、四、五、六章节内容掌握的前提下,参照省局导考办提供的《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进行“知识问答”的面试。
(3)语言与仪态(20%):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3、报考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考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和外语对话。笔试科目及内容与中文类相同。
4、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5、除现场考试外,各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三)考试时间
1、笔试。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1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