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旅游〔2011〕4号
关于举办2011年(春季)导游资格考试培训班的通知
各旅行社、圣洁导游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导游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社会就业功能中的重要作用,满足我区旅游服务工作的需要,促进导游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导游持证上岗制度,经自治区旅游局研究,现就2011年春季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有西藏户口人员报考条件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列》的规定和我区实际,报名参加我区导游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热爱西藏,热爱西藏旅游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3、年龄为18-35周岁,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导游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汉族报考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无非法出入境经历。
二、非本地户口人员报考的条件非本地户口的区外人员报考导游必须在我区居住五年以上并持有效暂住证件,同时具备本地户口人员报考条件之第1、2、3、4、5条规定。
另:凡持有2010年西藏自治区临时导游证的人员和已参加2010年冬季导游资格考试未考取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张红底彩色照片,其中二寸二张,一寸三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户口卡片及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当年证明(证明内容:是否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是否邪教组织成员、是否有非法出入国境的经历等);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当年身体检查证明或当年在西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办理的健康证明。
6、非西藏户口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件。
7、持有2010年西藏自治区临时导游证的人员需提供临时证原件。
三、报名时间2011年2月9-11日(三天)
四、报名地点西藏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四楼(罗布林卡路3号)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五张《2010年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及考试报名表》,及户口所在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审核登记报考人员填写《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向自治区旅游局培训中心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政审证明、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西藏户口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件,3张1寸,2张2寸免冠近照(彩色红底),经审核合格方予以登记报名并建档。
六、培训收费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04年6月1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旅游行业培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格[2004]406号)的规定收取培训费及考务费等,共计1130元/人。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