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
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4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5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5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2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德庆龙母祖庙、漂流之乡-清远、红宫红场、番禺宝墨园、国家森林公园—南昆山。
(2)地市景点:见附件4。
(3)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陈家祠、鸦片战争博物馆、番禺宝墨园、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的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3月27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4月20日至5月20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各口试点须在3月10日前上报口试安排,并在口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四)报考者须在3月10日至3月23日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评委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局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1年7月份开始核发证书。各报名点领取证书时须上交考生的报名表原件(须有报名点审核盖章)、体检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等资料。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根据考试工作情况写好总结,于2011年6月1日前报省导考办。
七、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及单位向报名点缴费后领取回执或收据(见附件8)(发票需在发准考证时才能领取)。各市缴费基本步骤是:(1)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录入汇总表》上报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中心收到汇总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邮方式将《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发往各报名点;(2)各报名点按《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款项并索取发票。具体缴费办法请仔细阅读《广东省非税收入系统转账缴款流程》(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