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2011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旅办发〔2011〕23号),定于2011年9月组织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1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
省旅游局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市旅游局(委)。
(三)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四)验证审核
全国(安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实地审核受理方式。考生在办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全国(安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导游证(导游IC卡)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和2寸彩色照片1张。
注:原件由报名点负责审核。
(五)其他事项
1、各市旅游局(委)于5月10日前将考生个人报名材料、《报名情况汇总表》集中报送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2、各市旅游局(委)须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的要求,切实负起报名材料初审责任,国家旅游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抽检。《报名表》和《报名情况汇总表》均需加盖单位印章,《报名情况汇总表》还需要报送电子版,格式为Excel。
二、考试考务
(一)考试方式
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的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二)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三)考试时间
2011年9月16日 上午 9:00-11:00 |
导游知识专题 |
2011年9月16日 下午 14:00-16:00 |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布考试结果、发证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8日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认定通过。
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三、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0〕130号),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考务费每人每科86元,笔试2科共计172元。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考生每人按照86元收取考核考务费(只参加外语1科考试)。
账 号:76700188000020059
单 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注 意:
1、以上缴款账号只适用于各市旅游局(委)。
2、请各市旅游局(委)在转帐凭证的备注栏内注明“省旅游局2011年度中级导游员考务费”。
五、联系方式
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李承志
联系电话:0551-2830182
传 真:0551-282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