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八个科目:
(1)时事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参考教材外的内容)、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历史发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时事政策”、“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 梅州大埔客家民俗文化村、肇庆鼎湖山-森林生态游、新兴龙山国恩寺、陈家祠、海泉湾
(2)地市景点:见附件4。
(3)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越秀公园、中国民俗文化村、韶关南华寺、肇庆七星岩。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
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 “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3月21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4月20日至5月20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各口试点安排口试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口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上报口试成绩及评分表。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评委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文体旅游)局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文体旅游)局,各市旅游(文体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0年6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文体旅游)局将考试工作情况写出总结于2010年6月1日前报省导考办。
七、费用
导游资格考试费:
(一)新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