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 德庆龙母祖庙、东澳岛、鸦片战争博物馆、漂流之乡-清远、莲花山风景区 。
(2)地市景点:广东粤剧博物馆、南国桃园、顺德李小龙乐园。.
(3)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陈家祠、莲花山风景区、鸦片战争博物馆、潮州开元寺。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下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命题和考试时间
(一)省导考办负责本次考试的命题工作,命题范围以《广东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指南》为依据。
(二)“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10月17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科目 时间
日 期 |
上午9:00-11:30 |
下午14:00-16:30 |
10月17日
(星期日) |
理论与时事政治
旅游法规
职业道德
导游业务 |
广东历史及旅游概况
广东旅游资源
导游基础知识
文史常识 |
(三)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11月7日至12月7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25分钟)。
(四)报考者须在9月25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评委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局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活力广东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于2010年12月份开始核发证书。
七、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及单位向报名点缴费后领取回执或收据(见附件8)(发票需在发准考证时才能领取)。
各区局缴费基本步骤是:报名结束后将考生报名资料、《报名汇总表》、《发票录入汇总表》上报我局行管科,经我科核对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将款项汇入我局指定账号。
账户名:佛山市旅游协会
账 号:8898-517781080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