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威海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旅游局,高(经)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局)、工业新区经济发展局,相关旅游院校,市直各旅游企业:
根据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自9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我市2010年度导游人员报名考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 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 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5.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
(二)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名需提交以下证件:
1. 身份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 毕业证书: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各类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留存,并随考生基本信息校对单上交省旅游局。
三、报名范围
全市各旅行社从业人员和其他单位报考兼职导游的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四、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10月20日,过时考生将无法进入报名系统。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报名准考证和存根使用,同时交同底板照片四张,以及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市区在四0四医院或市中医院查体科进行查体,各市在县级以上医院查体,除视力、听力、血压等常规体检项目外,还须查有无心脏病,有无结核、肝炎等传染病)。经审核合格者,购买新教材。考生凭所购教材(今年笔试为新版教材)上的报名序号(注册号),登陆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主页“旅游从业者”栏目(点击直接进入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一栏填入注册号(提交)、报考信息认真审核后提交(由于程序设置,提交后无法修改),并打印“2010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
2. 考生持已填写好的“2010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到街道办事处按报名表要求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与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同交市旅游局审核、登记、备案。
3. 报考外语类考生的报名程序与中文类考生相同,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参加笔试(11月13日-14日上午)和现场导游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14日下午至17日,地址届时详见准考证)。
4. 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者,报考外语导游,报名程序于新报考生相同,需参加外语笔试“翻译考试”及所报语种的“外语现场考试”。
5. 由外省、市转入的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需在我市申办IC卡的人员,必须参加山东省《导游基础知识》及现场导游考试(考试地点设在威海市);并提交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考生于2010年11月3日—11月8日到市导游服务中心(市旅游局302室)领取准考证待考。
7. 各市(区)旅游局负责本辖区内考生的报名、组织发动工作。
五、考试安排
导游资格考试分理论知识(笔试)、导游服务能力(现场导游)考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0年11月13、14日两天。
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政策法规》三科,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