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
|
|
|
|
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一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4)在安徽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安徽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香港新高中学制改革实施后,对应内地高中毕业学历再作确定;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 ④身体健康证明(原件):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内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⑤一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四)其他事项 1、省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委)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审批事项。 2、请各市旅游局(委)于10月25日、26日(星期一、二)将考生个人材料送省旅游局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电话:0551-2866737)。 3、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审核和汇总工作。 4、《考生报名表》及《报名情况汇总表》需审核单位签字盖章。《报名情况汇总表》按照中文新考、外语新考、外语加试和异地换证加试四类分别汇总。 5、各市旅游局(委)报送考生个人整套报名材料时,须按照《报名情况汇总表》人员名单顺序排列。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的方式。 考生可以选用安徽人民出版社于2010年修编后出版的《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文学知识》和《走遍安徽》,由省旅游协会负责,联系人:王静、谢春,联系电话:0551-2841386。 (二)考试科目 1、笔试:全国(安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由“导游技能”、“导游基础”和“综合知识”三部分组成。 “导游技能”包括《政策与法规》和《导游业务》,满分100分;“导游基础”包括《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文学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模拟现场导游考试):考评内容包括仪容仪表(5分)、言语表达(5分)、景点讲解(50分)、组织协调(15分)、应变创新(10分)、综合分析(15分)等六个方面,按照考生所报语种进行考试,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11月20日-21日 11月20日 上午 9:00-11:00导游技能 11月20日 下午 14:00-16:00导游基础 11月21日 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分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从安徽省导游考试网下载打印,打印纸型为标准A4型纸张。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至11月19日。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0〕130号),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60元。 各市旅游局(委)、集体报名承办单位可以使用含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结算窗口办理缴费。 也可以通过以下账号转账缴款: 账号:1302012229326403586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汇通支行 注意: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2010导游考务费”。 五、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2010年度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11年3月10日前发布成绩。成绩发布按照: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