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市在其市区东部有一工厂,由于污染扰民而外迁,其原址12公顷用地依据城市规划改为居住区。因其区位较好,外商愿以优惠条件受让,后经该厂研究选址中一家外商实施合资开发居住区。
试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该项目经营法人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参考答案:
首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掌握用地性质只能是开发居住区;其次,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列入他们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第三,其合同或协议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第四,其开发项目是否经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第五,合资开发是否进行了中国法人的注册,有物批准书,是否已明确了项目经营法人,这条件局已具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项目经营法人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