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出台并明确要求,对超限收费公路等8种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据了解,8种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包括: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2004年11月1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实施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199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与此同时,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实施方案还对4种违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求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包括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