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面临三大矛盾
几年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得到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重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硕果累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有所加强,城市规划学科建设面临突破。所有这些都印证了一个基本判断:城市规划的又一个春天来临了。
但是,就像早春的天气并不都是春暖花开、春意融融一样,这个春天也可以用“来势迅猛、乍暖还寒、时阴时晴、变幻难测”来描述。
机遇与挑战并存。城市规划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也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的挑战,老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新的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作为计划的继续与深化,直接进行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而今政府的角色变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土地使用不再仅仅由城市规划安排,城市发展的前景也不完全由政府决定,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必须更加全面、深入和细致,要求我们的规划更加具有科学性和适应性。另一方面,随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领导部门“越位、错位、缺位”、“对规划空前重视,规划也空前失控”的现象相当普遍。还有,中央与地方、城市政府与市辖区政府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如何统筹发展,保障全局利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现实意义。再加上政府部门之间职能的交叉,比如发改委和国土系统近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对于城市规划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因素。
进步与滞后共在。虽然我们的事业在进步,但也不用讳言,城市规划滞后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借用吴良镛教授的话,“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往往不能高瞻远瞩地看问题,习惯于采用陈旧的观念、方法或理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抱残守缺,不利于我们的事业健康发展”。
规划滞后最主要的是规划理论研究的滞后。面对基层政府的扩张欲望和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驱动,城市规划没有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遏止,理想的规划方案往往被冲击得支离破碎、体无完肤。面对多元化的投资来源,我们在观念上和规划管理体制上都还很不适应,工作经常相当被动。面对《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公众参与规划决策意识的提高,无论是规划的编制,还是规划管理,都显得我们自身的知识和技术储备不足。
理性与盲目互动。城市的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尊重历史、尊重自然、尊重人,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城市经济的繁荣不是靠一两句口号“打造”出来的,城市文化的特点也不是靠一两个工程“张扬”出来的,但是,一些城市领导常常主观愿望多,考虑客观条件少,城市发展中存在种种盲目现象,如盲目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盲目调高城镇化目标,盲目搞大开发区,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盲目扩大拆迁规模,盲目美化亮化,盲目建设高耗能耗水企业,盲目上马轨道建设项目,盲目追求高层建筑,盲目摧毁传统建筑文化,盲目建设城市雕塑,城市之间盲目攀比等等。这些缺乏理性的作法或许可能带来一时的广告效应,但对于城市的长远发展绝对是有害无益的。
这些矛盾的出现,有着客观的原因:首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完善,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市场经济规律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市场主体的利益多元化与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矛盾逐步加剧,规划运行的外部环境不允许我们及时地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其次,面对土地资源、能源、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短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逐渐成为城市规划的一项基本原则,但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方法、乃至上升到制度的高度,还有待时日。第三,我们正处于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城市经济的发展受世界市场的影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明显,但我们对于全球化带来的深刻的社会经济变化认识得还很不够。第四,高新技术的突飞猛进,学科之间的融会贯通,也要求规划师必须加强学习。所以,在我们欢呼城市规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不仅要充分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更要充分意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