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建筑学
二、熟悉建筑场地条件分析及设计要求
4、城市规划对设计要求 P30、31、32
+ 可突入道路红线的的建筑物: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公益或临时建筑。
+ 基地出入口设置要求
A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起不小于70M;
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桥、引道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不应小于5M;
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的建筑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B人员密集建筑基地应至少一面直临城市道路,其沿城市道路长度应不少于基地周长的1/6;
至少有两个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
出入口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聚散的空地。
+ 局部突出的楼梯间、烟囱、电梯机房、水箱等一般可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的部分。
+ 指标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口毛(净)密度。
5、建筑朝向与间距P33-35
+ 建筑朝向是指一幢建筑的位向,影响朝向的主要因素是日照和通风,寒冷地区避免北向,炎热地区避免西向。
+ 日照标准
Ⅰ、Ⅱ、Ⅲ、Ⅵ气候区的大城市大寒日大于2H,中小城市大于3H;
Ⅳ气候区的大城市大寒日大于3H,中小城市冬至日大于1H;
ⅤⅥ冬至日大于1H
+ 防火间距标准
防火间距
(M) 高层民用建筑 其他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主体建筑 附属建筑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主体建筑 13 13 13 15 18
附属建筑 13 6 6 7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