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行政法律责任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巳构成违法;二是行为人必须具备责任能力;三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四是行为人违法行为必须以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前提,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2)追求行政法律责任的原则:
一是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责任法定原则,即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必然是违反行政法的行为,追究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必须严格按行政法办事。
三是责任自负原则,谁违法谁承担法律责任。
四是主客观一致原则,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必须实事求是,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
2、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和职务行为,依法作出的一种监督、检查和纠正的行为,主要从4个方面来考查和评价:
一是否坚持宪法所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坚持廉政勤政,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遵循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
三是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四是否积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
行政管理法制监督分别按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的表现形式、监督的法律效力、监督的方向、监督的程序,做不同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