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不见市的踪影。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我们认为主要还在于城与市是松散的连带关系。城带有市,但市不属于城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空间上二者处于分离的状态。一个城可以带有多个市,在一定的区域面积内组成“政治+经济”的联合体,行使中心的职能。前引《六韬》所载就是这种松散联合的一种形式。后来完整意义的城市的诞生是这种联合体在空间上的收缩聚拢。其次,市场既然不成为城的重要部分,不可避免地在物质形态方面发展不力,故难有长留的遗址。
西周城市作为宗法分封政体和礼制社会组织的一个部分,进入政治制度的序列,具有了上层建筑的意义,较之前代城市单纯的暴力工具形象,升华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建立了我国早期政治型城市的一种典范。一套营国制度对许久以来营都建邑的经验作了阶段性的总结,制订了各级城邑严谨而规范的模式。以王城而言,市与宫、朝、祖、社一道,成为城的结构元素之一。但必须指出,这个市属“宫市”性质,是为君主的生活服务的,所以《周礼。内宰》规定“后”主“市”。对于城市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周人重农,以为本业。“工商食官”,依附于统治机体。与周朝社会严密的礼治秩序相一致,商业贸易也处于严格的规范之下。除了各级城中之市以外,在王都周围500里以内也作了规则的市场布局,《周礼》记载:“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堠馆,堠馆有积”。又从《周礼。地官。司市》及《礼记。王制》等文献来看,西周对市场作有全面的组织管理,概括起来有如下措施:一、限制参与流通的商品;二、贵族不得直接参加交易;三、规定市的类型与各种人等交易的时限,市外不准交易;四、设置专职来掌管市场秩序稽查、验证、税收等事;五、商品以种类价格按肆排列,加强市门管理。
在施行有效的监控之后,一方面可以保证必要的商品交换,另一方面也扼制了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的经济活力极其微弱,各级城市之间表现为层层控制的政治关系,经济上的联系是次要的。庞大而缺乏动态活力的城市网络,是国家稳定的一个保障。
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城市的旧制体系也受到剧烈的冲击。政治因素,战争因素和经济因素是导致城市变革的三大根源,而最具革命意义的,当数经济因素。而且,政治、战争对城市影响的深刻性,也最终体现在经济形式上。
战国年间,中国商业发展掀起了一个迅猛的高潮,其汹涌之势一直波及到西汉。突出发展的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基础和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全部上层建筑发生翻天覆地大变化的一个直接因素。大约从桓文以后的春秋后期到战国年间,整个社会变成一个追逐的社会,成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有士农工商各色人等无不孜孜求利,“财币欲其行如流水”。在这样的势如卷席的商品洪流里,市场兴旺事属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