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面积、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1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第39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维护建设用地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证据。住宅小区建设或开发单位只有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表明小区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发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具体界线的附图和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是住宅小区规划审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住宅小区建设中各项建设工程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等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的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住宅小区内各项建设工程项目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手续,并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内容包括:
1.确定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发放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这些要求主要根据已审批的住宅小区规划图而提出的,以此作为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依据。
2.审定各建设工程(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等)初步设计方案,发放初步设计方案规划审定书,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3.审查施工设计图,发放建设工程许可证,作为批准开工的依据。经过这些程序后,建设部门方可开始办理税费手续,获得施工许可证,进而开始施工。
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是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其中包括各类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及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各设计方案应满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工程的建设要求,并且综合建设及开发单位的意见等。建设及开发单位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申请审定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具备建设计划的批准文件;
2.设计方案要符合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
3.报送的各建筑的设计方案应为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且方案不应少于两个,并可附上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推荐方案的意见;
4.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主要剖面图的草图、透视图或模型,设计方案说明书等。有时,一个住宅小区往往是由多家建设单位共同开发的,各单位分别报送建筑设计方案申请审定,但都须符合上述要求。在建设单位提出建筑设计方案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比较,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对各建筑总平面布置、交通组织情况,工程周围的环境关系,建筑造型、体量、立面色彩等进行审查,并对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最后确定设计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在建筑设计方案确定后,建设及开发单位方可以此为依据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