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固体废物
一、城市固体废物种类与特点
1.城市生活垃圾
指人们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清扫垃圾,另外还有粪便和污水厂污泥。城市生活垃圾中除了易腐烂的有机物和炉灰、灰土外,各种废品基本上可以回收利用。
2.城市建筑垃圾
指城市建设工地上拆建和新建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砖瓦块、渣土、碎 石、混凝土块、废管道等。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指工业生产过程中和工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粉尘、碎屑、污泥等,主要有尾矿、煤干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油、化工废物、废品工业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对环境产生的毒害比较小,基本上可以综合利用。
4.危险固体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及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冶炼、化工、制药等行业,以及医院、科研机构等。
二、城市固体废物量预测
1.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一般有人均指标法和增长率法,规划时可以用两种方法结合 历史数据进行校核。
(1)人均指标法
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量为0.6 -1.2kg左右。这个值的变化幅度较大,主要受城市具体条件影响。比如市政公用设施齐备的大城市的产生量低,而中、小城市的产量高;南方地区的产生量比北方地区的低。比较于世界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情况,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规划人均指标以0.9 -1. 4kg为宜。由人均指标乘以规划 的人口数则可得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
(2)增长率法
由递增系数,利用基准年数据算得规划年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见下式:
Wt= W0(1 + i)t
式中Wt——规划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
W0——基准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
i——年增长率;
t——预测年限。
该种方法要求根据历史数据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确定合理的增长率。它综合了人口增长、建成区的扩展、经济发展状况和煤气化进程等有关因素,但忽略了突变因素。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与城市的产业性质与产业结构、生产管理水平等有关系。其预 测方法主要有:
(1)单位产品法
即根据各行业的统计数据,得出每单位原料或产品的产废量。规划时,若明确了工业 性质和计划产量,则可预测出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
(2)万元产值法
根据规划的工业产值乘以每万元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系数,则得出产量。参照我国部 分城市规划指标,可选用0.04 -0.1t/万元的指标。当然最好先根据历年数据进行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