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的程序
1 土地利用规划初期所必要的研究
作为收入土地利用规划的情报资料,大体可分为三类:(1)现有的条件;(2)各种研究资料;(3)各种规划。
(1)现有条件:
各种基础性图;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现有的区划;
土地所有权(制)的各种模式;
现有主要通道及其他运输设施;
现有公共设施(特别是排水和供水方面);
其他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防火装置、警备设施、学校、医院、行政中心、图书馆等);
环境条件和制约因素(地形、水文、土壤类型、易受损害的或不可再生的资源,等等);
“未预见因素”,即对不动产的动向和加速发展起作用的区位因素,及其在地价和声誉方面的变异程度。
(2)各种研究资料:
人口预测——如未来五年增加的人口数,及其年龄、性别、民族、家庭规模、家庭收入和职业情况等。经济基础研究——目前社区经济的特征、优势和弱点,需求分析,与各种有关的经济部门的预测和政策(如零售商业、批发商业、服务业、金融业、运输业和制造业)。
(3)各种规划
社区的目的、目标,开发或再开发政策;初期的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的通道和其他运输设施规划;公用事业规划(特别是供水和排水方面);
其他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规划(防火装置、警备设施、学校、医院、公园、行政中心、图书馆等)
环境保护规划(流域保护、防洪、野生生物保护,等等);
经济发展规划和大纲;
地区和州的规划;
地区内其他城市和县的规划;
单独的居民聚居区规划、活动中心规划、交通走廊规划,或其他分区规划;
私人开发、再开发的项目规划;
公共的开发、再开发项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