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违法 1.行政违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考试大|法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即:①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④有的行政违法要具备主观要件。 2.行政违法的分类 (1)依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2)依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3)依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二、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2)行政责任的特征有:①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公务员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的相对方。②它是基于行政法律关系而发生的。③它是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有权的国家机关来追究。 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 (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3)主观上有过错。 在实践中,行政领域的行政|考试大|违法行为,只要被定性下来,就不再问行为人的主观因素,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1)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 (2)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偿损失;③行政处分等。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 行政处罚;③履行法定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