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与《村镇规划编制办法》两部规划编制的技术性文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适用于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及以上城市的规划编制,而一般建制镇、集镇、乡政府所在地的镇及村的规划均按《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因而镇、乡和村庄规划的任务、内容及成果要求基本一致,村庄规划的内容略简于镇规划。关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在《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有简要叙述。
基本概念
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乡——即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及任务
(1)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
①编制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③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
(镇)村企业、乡
(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划,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④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
安排。
(2)镇、乡和村庄规划的任务
①村镇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评价乡
(镇)发展条件;确定乡
(镇)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乡
(镇)行政区域内的人口规模和结构;拟定所辖各村镇的性质与规模;布置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指导镇区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
②村镇建设规划的任务是:以村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镇区或村庄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人口和用地规模、结构,进行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安排主要建设项目的时间顺序,并具体落实近期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