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的含义。
据我国198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第一个《城市规划法》的释义:“城市是一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工业和第三产业集中的地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并指出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某些未设镇的县城、工矿区亦属城市范畴。城市按拥有的非农业人口数可分为大、中、小三类: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在20万到50万之间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城市;超过100万人口的是特大城市
(二)“城市化”的含义
据有关研究认为:“城市化,或称城镇化、都市化,是英文词Urbanization的不同译法,Urban(城市)是Rural(农村)的反义词,除农村居民点外,城及镇以上的各级居民点都属于Urban place(城镇地区),既包括City,也包括Town,因此将Urbanization译作城镇化可能更为全面”。并认为:“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它表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人口由农村转移、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农村地区农步演化为城市地域;城镇数目不断增加;城镇人口不断膨胀、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由量变到质变的改善;城市文化和价值观念成为社会文化的主体,并在农村地区不断扩散和推广。
关于城市化的内涵和运行规律,一般可以认为城市化的发生与发展是遵循着以下三大动力而运行的。
1.农业发展是城市化的初始动力,即城市化的兴起就是改变传统农业和农村自然经济为现代商品经济的历史过程。
2.工业化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
3.第三产业是城市化的后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