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空间构成要素
生态空间格局是指影响社会发展的生态要素的空间分布整体特征,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反映了地形、气候、水系和植被等在空间上相互作用和组合状况,社会因素是反映人对环境的认识和改造而形成的影响社会发展的因素。生态空间格局主要指河流水系、植被地貌、气候水文、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产业园区在空间的分布。
长白县生态空间格局规划将基于长白县域生态环境自然本底、承载能力以及现实所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采用景观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按照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生态建设三个方面,将生态空间格局要素划分为北部自然资源保护及长白山旅游生态经济区、中部中药材及林地生态经济区、东南部生态工业经济区、南部绿色有机食品与清洁能源生态经济区、县城区生态功能区划、重点生态示范镇建设等六部分。
(二)生态空间划分
从生态保护、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三个方面,保障长白县的生态安全,生态空间格局概括为:“三区、两核”。
三区:
(1)特殊保护生态区
该区包括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吉林省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农林生态区
生态农业区位于长白县南部,鸭绿江沿岸河谷平地,人口较为集中,具备一定的绿色有机产业化生产基础,无霜期相对较长,土质肥沃,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清洁能源水电蕴藏丰富。
(3)城镇与工业生态区
城镇与工业生态区包括:长白县域所有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