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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注册城市规划师相关知识考试辅导-城市规划体系部分构成
www.zige365.com 2009-9-25 9:26:04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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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体系由下列部分构成:
·规划法规体系
·规划行政体系
·规划编制体系
·规划实施体系(或称为开发控制体系)
其中规划法规体系: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
现代城市规划工作是从工业革命后在英国开始的,各国在1909年到上世纪的前半叶就基本上产生萌芽,都颁布了第一部规划法,城市规划成了政府的法定职能。但是直到二战以后规划法才以一个比较完善的形式出现,为各个国家现代城市规划体系奠定了基础。
各国和地区的规划法及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形成
第一部规划法的诞生,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能二战以后的规划法为现代城市规划体系奠定了基础
城市规划体系的发展趋势是:将沿着民主、公正和环境意识的方向发展。这主要体现在增加公众参与这样的环节,无论是立法还是相应的法规程序都在加强;私营业主和建设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上诉;还有就是普遍加强的环境意识,包括在立法以及一些相关控制的程序中。
城市规划体系的基本特征如下:
·现代城市规划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规划法规是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
·新的城市规划法标志着城市规划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各国和地区的规划法规体系是相似的,尽管各个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会有差异。
我国的现状是机遇和困难并存,我们现在的城市规划是非常年轻的体系。1989年颁布和199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已经初步形成了城市规划体系,但仍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现在我国城市规划体系还未能尽如人意,我们还要花相当长的时间去完善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既适应我国情况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城市规划体系,这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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