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内容深度
1.总体规划内容深度
(1)确定排水体制;
(2)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3)进行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雨、污水主要泵站数量、位置,以及水闸位置;
(4)确定污水处理厂数量、分布、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用地范围;
(5)确定排水于管、渠的走向和出口位置;
(6)提出污水综合利用措施。
2.分区规划内容深度
(1)估算分区的雨、污水排放量;
(2)按照确定的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3)确定排水干管位置、走向、服务范围、控制管径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3.详细规划内容深度
(1)对污水排放量和雨水量进行具体的统计计算;
(2)对排水系统的布局、管线走向、管径进行计算复核,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
(3)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4)在可能条件下,尽量提出基建投资估算。
掌握城市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应包括水质和水量两个方面。通常根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将水源水质划分为5类,每类均要求相应的排放标准及水污染控制标准。
1.地表水源的卫生保护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地域(包括水域、地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水质不低于Ⅱ类标准。在一级保护区外划定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其水质不低于Ⅲ标准。在二级保护区外划定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般将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m以内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水厂生产区外围1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渗水厕所、渗水坑等。
熟悉主要给水设施布局规划原则与要求
1. 城市水源选择
(1)充足的水量,以满足城市用水需求。首先考虑地下水,然后是泉水、河水、湖水;
(2)良好的水质;
(3)供水,集中供水,便于统一管理;如果城市地形复杂,布局分散,应采用分区供水;布局紧凑,地形良好的城市为保证供水安全性,一般应考虑多水源;
(4)注意近期与远期规划对水质、水量的要求;
(5)必须考虑取水、输水设施的方便,及施工、运转、管理、维护的安全经济。
2.城市给水设施的组成
(1)组成: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
(2)布置的一般原则:
1)要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地形条件、水资源情况及用户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来布置;
2)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比较方案,考虑近、远期结合;
3)在保证水量条件下,优先选择水质较好,距离较近,取水条件较好的水源;
4)考虑管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
5)充分考虑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的可能性;
6)给水系统扩建时,应充分发挥有给水系统的潜力,改造设备,改进工艺,调整管网、加强管理。
(3)取水工程设施规划
取水下程包括给水水源和取水构筑物规划等。地表水取水构筑物位置应设在水量充沛、水质较好的地点,应位于城镇和工业的上游清洁河段;同时注意靠近主流,水深不小于2.5~3m;设计最高水位应按100年一遇频率确定;供水水源的设计最小流量的保证率,一般采用90%一97%,枯水位的保证率一般采用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