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选择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是综合了城市各项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要求,根据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技术经济条件以及现有城市的分布情况和现状等具体的建设条件来进行选定的。新城市建设需要选择适宜的城址,而利用原有城市基础进行扩建或改建的城市,同样也有选择城市发展用地的问题。城市用地选择得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功能组织和规划布局,影响到城市各项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输管理的经济合理性。城市用地选择应考虑以下几条原则。
1.贯彻有关城市建设方针,尽量少占农田,不占良田。 2.用地选择要按新建与旧城改建、扩建的不同特点来进行。新城市的选址一般是在区域规划过程中,从区域范围内选定;而旧城扩建用地选择则往往要考虑到与现状的关系,而有所限制。无论是新城市建设或旧城市扩建都应注意到对现有城市现状的利用与改造。
3.城市用地选择,特别是新建城市,在选择工业用地的同时要考虑到它与城市其他用地的关系,尤其是与居住用地的相互关系。
4.用地选择尽可能满足城市各项设施在土地使用和工程建设以及对外界环境方面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考虑到规划与建设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为了使用地选择得比较合理,通常是按照用地状况和用地组织的要求,不断调整,反复修改,通过方案比较来进行的。
不同类型工业区的布局根据工业部门对城市不同位置的要求,可将城市工业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不同的类型可进行不同的位置布局。 1.布置在城市远郊的工业区。出于经济、安全及环境等方面的考虑,通常把一些不宜靠近居民区的工业企业布置在城市的远郊。如砖瓦、石灰、选矿、木材加工等原材料企业,有爆炸、水灾危险的企业及有严重污染的钢铁联合企业和石化联合企业。
2.布置在城市近郊的工业区。对城市有一定污染、用地大、货运量大、需要采用铁路运输的工业企业应布置在城市边缘。根据城市规模不同,可将这一类型工业组成一个、几个甚至十几个工业区,分别布置在城市的各个地段上,例如考虑污染因素,如果城市能够形成两个工业区时,可将城市工业按其性质及污染程度分为两组,污染较小的一组布置在河段的上游及风频最小方向的上方,污染较大的一组布置在河段的下游或风频最大方向的下方。这种布局方式既有利于减少工业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又有利于组织交通,缩短职工上下班距离。
3.布置在城区内或居住区内的工业。在城区及居住区内,可安排一些污染小、用地少、无需铁路运输或运量不太大的工业。这些工业包括:小型食品工业,如牛奶加工、面包、糕点及糖果制作企业;小型轻纺和服装工业,如缝纫、服装、刺绣、制鞋、针织等企业;小五金、小百货、日用工业和小型服务修配厂;文教、卫生、体育器械工业,如玩具、乐器、医疗器械等。机械或者半机械操作、货运量达3 000~4 000吨、用地30公顷左右、有一定污染的中小型企业,如制药厂、无线电厂等,则应布置在城市内的单独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