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采用的不同的排除方式所形成的排水系统,称为排水体制,又称排水制度。可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类。 1.合流制排水系统 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混合在一个管渠内排除的系统。 (1)直排式合流制。管渠系统的布置就近坡向水体,分若干个排水口,混合的污水不经处理和利用直接就近排入水体。这种排水系统对水体污染严重,但管渠造价低,又不进污水厂,所以投资省。这种体制在城市建设早期多使用,不少老城区都采用这种方式。因其所造成的污染危害很大,目前一般不宜采用(图8—1)。 (2)截流式合流制。 在早期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基础上,临河岸边建造一条截流干管,同时,在截流干管处设溢流井,并设污水厂。晴天和初雨时,所有污水都排送至污水厂,经处理后排入水体。当雨量增加,混合污水的流量超过截流干管的输水能力后,将有部分混合污水经溢流井溢出直接排入水体。这种排水系统比直排式有了较大改进。但在雨天,仍有部分混合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对水体污染较严重。为了进一步改善和解决污水厂晴、雨天水量变化较大引起的管理问题,可在溢流井后设贮水库,待雨停之后,把积蓄的混合污水送污水厂进行处理,但投资很大。截流式合流制多用于老城改建(图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