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1)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五个统筹”的需要。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经济不断繁荣,党的十六大适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更是提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为实现我党在新时期确立的奋斗目标,促进城乡规划对城乡发展科学有效的指导和调控作用,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十分必要。
(2)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城镇化广域推进、以区域为主的城镇化的需要。 城市向周围地区蔓延、扩展,一系列区域性的矛盾与冲突接踵而至,如重复建设、环境污染等。芒福德(L.Mumford)曾担忧的“四大爆炸”,即人口爆炸、近效区爆炸、快速干道爆炸和游憩地爆炸等现象屡见不鲜。在城市外围但又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城际地区”,出现一些“区域性功能区”,如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区、港口中、机场以及区域性游憩地等等,它们正成为地区经济发展、功能成长最活跃的区位。城市发展除了自身的功能组织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外,更多地要考虑区域整体环境质量与效益的提升[1],因此加强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强化对区域的规划管理,保进区域协调发展日显重要。
2.2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需要 在高速城镇化过程中,城乡规划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一些城市超越自身的经济和资源的承受能力,盲目攀比,随意扩大建设规模;②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无视规划,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批准建设;③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重开发、轻保护,拆真古迹、建假古董,造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④一些风景名胜区忽视保护,超强度开发,自然生态和景观资源遭到严重破坏;⑤一些地方领导对小城镇规划重视不够,规划引导不力,重点不突出,导致建设无序,土地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从这些问题中可以发现:①政府管得太多,但应该政府履行的职责却没有履行好;②管理方式落后,注重单方面的管理,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管理轻服务;③权力责任脱钩,有权无责的现象比较严重;④权力与利益挂钩,以权谋利的现象比较突出。
行政许可是非常重要的行政权力和管理方式,只要把握住了城乡规划中行政审批制度、行政许可制度,也就抓住了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根本。要深化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建立健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将是我们进一步深化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契机,在城乡规划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必将推进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改革,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将会形成一个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局面。
2.3当前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1)省级规划管理职能缺位。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区域规划的一种,在省域范围内可协调各城镇健康发展,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建、各类资源共享、生态环境共保。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区)都编制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但是省域城镇系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并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一些省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迟迟不能出台,无法明确实施规划的目标和责任,无法明确规划管理实施的具体程序和内容,区域内违反规划乱建项目的情况仍然存在。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对政府各部门有效的协调机制,缺乏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权威性高的、管理手段有力的规划组织协调机构,造成有些省(区)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中参与不足,配合不够。同时,省级规划管理力量薄弱,缺乏有效的调控手段,造成了对全省城乡规划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