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城市职能复杂多样,相互交织,大部分城市兼有若干种城市职能类型。但总的看来,中国城市职能体系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综合职能为主的综合性城市,这类城市按城市行政等级形成城市管理等级网络,共同构成满足各种社会需求的综合职能体系。但是在综合性城市中,职能类型组合也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是城市职能体系分的标志。第二类是由于资源开发、交通位或某种专门化产业发展而形成的专业化城市。
(一)行政中心城市体系
中国历史E长期稳定的市央集权统治形成了具有严格等级层次的行政管理系统,并由此而形成多级行政中心城市。中国行政中心城市体系,按行政区划分为4个等级层次:首都,省会城市,地区级中心城市,县城和县级市。中国城市现代行政职能的地域划分格局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历史的延续,是一种较为稳定的行政管理网络,不同等级城市之间有界线分明的从属关系。
1.第一级行政中心--首都北京
首都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对外国际交往中心。北京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都和现代文化名城,丰厚的历史遗迹与现代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相融合,构成北京特有的文化职能。北京是伞国第二大综合性产业城市,是华北地区最重要的工业基地,许多工业部门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为了加强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城市的职能,北京的城市职能正发生着显著变化。首先,北京的金融职能、信息中心职能不断加强,各种金融机构、大型投资公司不断削E京汇集。其次,重型工业比重下降,向低耗能、少污染的机械电子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耐用高档消费品工业发展。北京还是全国最大的交通和通讯枢纽,是国际、国内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集散中心。
2.第二级行政中心--省会城市
省会城市是中国各省区的行政管理中心。大部分省会城市都具有上千年的悠久发展历史,历史上也多为各种行政管理中心。省会城市由于其行政职能产生的强大的辐射力和向心力,形成与其行政职能相一致的经济职能;大部分省会城市都是省域内最大的综合性产业城市和省域文化中心。省会城市集政治、经济、文化为一体的特征,体现了中国城市政治、经济、文化高度集中的规律。各个省会城市作为省域行政中心,其行政职能等级是相同的,但是不同省会城市由于自然环境、发展历史、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其经济职能类型与职能规模有较大差异。其中一些省会城市已发展成为大区域经济中心,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这些城市包括沈阳、哈尔滨(东北地区经济中心城市),武汉(华中地区经济中心城市),广州(华南地区经济中心城市),西安(西北地区经济中心城市)。而另一些位于偏远地区的省会城市,城市规模较小,经济辐射范围也较小,在全国职能体系中影响力较弱,如拉萨、西宁、银川。
除上述省会城市外,上海、天津两个直辖市和重庆市、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等6个计划单列市,是非省会城市中具有大区域经济及文化职能的城市,在中国城市职能体系中占有省会城市或比省会城市更为重要的地位。
3.第三级行政中心--地区级行政中心城市和地级市 地区级行政中心城市是省会城市以下的次级行政管理中心城市,同时也是省域内次级经济、文化中心。到1994年,全国共有地区级中心城市168个(不包括省会城市)。在地区级行政中心城市中,大部分是由传统州府发展而来的,是历史行政区划的延续。这类城市历史悠久,长期以来是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职能多样,多为综合性城市,与周围地区有密切的传统联系,有较大的人口和经济规模,综合服务职能较强。另一类地区级城市是由于某种专业化产业部门的发展而聚集了一定的人口、设施、资金,或借助于国防建设而发展起来的,属新兴工业城市。这类城市发展历史短,职能单一,与周围地区联系较松散,地区中心职能较弱,如打油上业城市克拉玛依、煤炭工业城市六盘水等。在地区级行政中心城市中,有一些是省内几个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有的城市位于省区边界地区,对邻省相邻地区也有较大的经济、文化辐射作用,是跨省区中心城市。有的地区中心城市一方面是地区级行政管理中心,同时又是某一经济部门职能较强的专业化城市。
4.第四级行政中心--县城和县级市
县城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国城乡经济的结合点。县城是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初级加工中心,是国家对农业地区执行具体行政领导的中心,长期以来为农业服务是县城的主要职能。近10多年,随着农村工业经济的发展,县城成为农村T业的集聚点和生长点,一部分工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县撤县建市,成为县级市。中国目前已有县级市410个,其中313个县级市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大部分县级市是70年代以后设立的,除少数高度专业化的县级市外,大部分县级市为综合性小城市。
(二)交通中心城市体系
交通运输职能是城市的重要职能。中国交通枢纽城市主要位于这些纵横通道的结点上。
1.交通中心城市职能类型
按交通方式,中国城市体系的交通中心职能可分为4个亚系,即铁路枢纽、港口城市、航空中心、公路网中心。许多交通枢纽城市都是具有全国、大区、省区和地区意义的综合性中心城市,同时兼有若干种交通职能,是综合性运输枢纽。
(1)铁路枢纽城市 尽管铁路建设在中国仅有100多年的历史,但作为新兴的铁路枢纽城市,它既是铁路运量的集中地和列车交接站,又是组织铁路运输生产的中心环节。它们大都形成具有全国、大区和省区意义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工业基地和水陆联运中心。这些城市与国家铁路网结合,共同形成了中国自近代以来比较完整的一种新型交通中心体系。中国现已形成铁路网络结点170个,其中干线结点66个,在干线结点处形成45个铁路枢纽,这些铁路枢纽承担着中国铁路绝大部分的车流集散、解编和客货集散任务。
(2)港口城市
港口城市分为海港城市和河港城市。
沿海港口城市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在中国城市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1991年,中国年货物吞吐量10万吨以上的海港城市共有41个,其中年吞吐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大型港口城市12个(其中上海港口吞吐量超过亿吨),100~1000万吨的较大型港口城市14个,10~100万吨的中小港口城市15个。大型和较大型港口城市集中了全国海港货物吞吐量的绝大部分。港n城市在交通中心城市体系中具有不同的职能和地位,并且形成与铁路交通干线相衔接的腹地范围。
1991年中国拥有年货物吞吐量10万吨以上的河港城市114个,其中年货物吞吐量大于1000万吨的城市10个。武汉、南京是中国年货物吞吐量最大的内河港口城市。年货物吞吐量为100~1000万吨的较大型河港城市有59个,10~100万吨的河港城市有45个。
(3)航空交通中心城市
航空运输是城市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距离和国际客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990年,中国大陆民航航班专用机场已发展到94个,其中47个可起降波音737以上机型,旅客年吞吐量大于200万人次的有北京、上海、广州3个城市。中国重要的航空港城市有7座,包括广州、北京、上海、成都、桂林、厦门、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