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面积--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以公顷计。 (2)用地性质--用地使用功能,根据国标用地分类标注至小类乃至小小类(如R22:表示幼儿园、R222表示小学、R,表示中学等)。 (3)土地使用的相容性--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范围规定或适建要求,以“允许设置”、“有条件的允许设置”和“不允许设置”来表示。 (4)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与规划地块面积之比,以百分比计。 (5)容积率--规划地块内建筑总面积与规划地块面积之比。 (6)人口容量--规划地块内每公顷用地的居住人口数。 (7)绿地率--地块内绿地面积与规划地块面积之比,以百分比计。 (8)停车泊位数--规划地块内规定的停车车位数量,包括机动车位数 和非机动车车位数。 (9)交通出入口方位及数量--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位置和数量。 (10)交通运行组织--规定规划地块内允许通行的车辆类型,作出合理的交通运行组织。 (11)装卸场地规定--对规划地块内货物装卸场地位置和面积的规定。(12)建筑高度--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13)建筑后退--建筑相对于规划地块某方位边界后退的距离。 (14)建筑间距--为满足日照、消防、卫生、安全和建筑保护等要求而规定的与相邻建筑之间的距离。来源:考试大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