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对本行政区内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情况进行监检查;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杏。其内容包括: (1)验证有关土地使用和建设申请的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无弄虚作假; (2)复验建设用地坐标、面积等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是否相符; (3)对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放线的建设工程,履行验线手续,检查其坐标、标高、平面布局等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检查、核实有关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