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是一个由性质不一、规模不同、数量巨大、类型众多的建设项目所构成的复杂系统工程。每一个建设项目都与城乡的自然环境、功能布局、空间形态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具有密切的联系,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因此,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不仅对建设项目本身的发展成败起着事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而且对城乡布局结构和发展也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个选址合理的建设项目,即可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又能对城乡长远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反之,一个选址失当的建设项目,既无益于自身的发展,还会对城乡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鉴于此,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应对建设项目的选址高度重视,介入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这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对选址的宏观管理,一方面可将各项建设的安排纳入城乡规划的轨道,使以单个建设项目的安排也能从城乡的全局和长远利益考虑,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另一方面亦可通过宏观管理,调整不合理的用地布局,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从而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生产提供比较理想的空间环境。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管理,则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保证各项建设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规划进行,最终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和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既可以从规划管理上对建设项目加以引导和控制,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避免各自为政、无序建设和不为城乡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 又可以为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提供重要依据,对于促进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持投资建设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参与管理,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提出意见,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不仅对建设项目合理选址和布局有利,对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来讲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是能够事先了解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类型、用地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批准的城乡规划提出其选址布局是否符合规划的意见,从而使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能够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和安排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已经心中有数,有了思想和规划上的准备,有利于根据城乡规划要求对建设项目作出比较合理妥善的安排,为以后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