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奇1973年提出。他的立论点在于对总体规划所注重的终极状态的批判。他认为,成功的城市规划应当是统一地考虑总体的和具体的、战略的和战术的、长期的和短期的、操作的和设计的、现在的和终极状态的等等。
包含两部分的内容
在对城市发展的预测中,应当明确区分城市中的一些因素需要进行长期的规划,有些因素只要进行中期规划,有些甚至就不要去对其作出预测。如公路、供水干管之类的设施应当规划至将来的五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有些如特定地区的土地使用,不要规划得太久远。
与过去的城市总体规划集中注意遥远的未来和终极状态的思想所不同的是,连续性城市规划注重从现在开始并不断向未来趋近的过程。因此,对于规划而言,最为重要的是需要考虑今后最近的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