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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及其操作要求

www.zige365.com 2009-7-10 11:36:0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及其操作要求

  1、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

  对每项建设工程自开工以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批准的施工图对其实施全过程监督。其监督内容大致为:

  (1)验线、验槽

  (2)核验+-0标高

  (3)监督检查首层平面布置及层高

  (4)监督检查设备层的层高

  (5)监督检查地下室的层高及平面布置

  (6)监督检查楼高及层数

  (7)监督检查阳台的设置及面积

  (8)立面的形式

  2、监督检查的操作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非派专人在那里天天跟踪监督,这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一般可实施分阶段监督检查。阶段的划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现仅介绍一种情况,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开工建设初期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对施工单位放线后进行验线,按线开槽后再验槽。这是防止经过验线后一些建设单位另行放线再开槽,有意将整个建设工程移位。然后,在基础工程出地面后核验地面+-0标高。这是监督检查的关键阶段之一,是保证建设工程按规划要求不移位、不增高、不增加地下建设面积。

  (2)工程建设的中期阶段。这个阶段大致在建筑建到设计高度的一半的时候进行,这时首层的平面布置、层高、设备层、地下室、阳台等均已初具模样,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各层之间的用途已可看出端倪,如果发现问题也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工程建设的后期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在建筑封顶以后进行,主要是监督检查其建筑整体高度,立面的形式,监督检查其是否增加了层数,总体高度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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